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岸电电源产品的检验要求

检验人员接到“送检通知单”后,核实合格生产厂家、型号、规格、数量等无误后方可进行检验,否则有权拒检。

依据相关检验规范,正确使用检测量仪,认真检测,并作好记录。

对固定电阻器、电位器、电容器、电感器、滤波器、二极管、三极管、场效应管、可控硅、集成电路、继电器等主要电子元器件,应在抽样检验合格品数中,随机记录5个实测值。

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其实测值必须记录。

其他采购产品的实例值应随机记录,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记录。

经检验的采购产品出具“质量检验报告表”,一式二份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一份自留,一份交送检部门。

急需物件未经检验要求放行的,由提出部门填写《紧急放行申请单》,经中心主任或总经理批准才可放行。本条款原则上是不采用,一旦采用需做好记录。

超储存期物品,由成品库管理员和物品部负责向品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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